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12年適用牙醫相對合理門診點數給付原則之鄉鎮名單」
收文編號:92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12年適用牙醫相對合理門診點數給付原則之鄉鎮名單」,敬請周知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2月2日健保醫字第1120660287公告,詳如附件(如需電子檔,請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頁(http://www.nhi.gov.tw/)公告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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