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12年適用牙醫相對合理門診點數給付原則之鄉鎮名單」

收文編號:92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112年適用牙醫相對合理門診點數給付原則之鄉鎮名單」,敬請周知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22日健保醫字第1120660287公告,詳如附件(如需電子檔,請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頁(http://www.nhi.gov.tw/)公告專區下載)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 潘佩筠 (02)25000133265

類別
醫事公告
發佈開始
112/02/18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2/02/18
參考資料
牙全彥字第00784號
附加檔案
  1. 牙收09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