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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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書函,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114年2月1日施行,詳如附件,敬請周知會員,請 查照。
說明:一、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年12月20日健保審字第1130673360A號書函,檢送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修正規定,敬請周知會員,以維護會員權益。
二、上述公告修正內容電子檔已刊登於本會網站,供會員自行下載。本會網址:www.cda.org.tw ;路徑:法規資料庫>全民健保總額相關法規>總額相關法規。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潘佩筠 02-25000133轉265
牙全仁字第021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