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收文:840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書函,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11421日施行,詳如附件,敬請周知會員,請 查照。

說明:一、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1220日健保審字第1130673360A號書函,檢送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修正規定,敬請周知會員,以維護會員權益。

二、上述公告修正內容電子檔已刊登於本會網站,供會員自行下載。本會網址:www.cda.org.tw ;路徑:法規資料庫>全民健保總額相關法規>總額相關法規。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潘佩筠 02-25000133265

牙全仁字第02116

類別
健保公告
發佈開始
113/12/27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3/12/27
參考資料
牙全仁字第02116號
附加檔案
  1. 牙收84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