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

轉全聯會113.04.01        牙全仁字第01126號

收文263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五、附表十二、附表十五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八,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分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2817號及衛授食字第1131402818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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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健保公告
發佈開始
113/04/09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3/04/09
參考資料
牙全仁字第01126號
附加檔案
  1. 牙收26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