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審查分會:重要決議事項

收文編號:700

主旨:函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有關本會重要決議事項,詳如說明段。敬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1年9月15日召開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牙醫門診總額111年第3次共管會議」決議辦理。

二、檢送健保署北區業務組業務宣導,請轉知會員配合辦理。(詳如附件1)

三、有關110年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核發結果。請鼓勵輔導會員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名單詳如附件2)

核發指標中,以指標10B-當年度申報特殊醫療服務計畫之「診所內特定治療項目」件數在10件(含)以上不符合家數865家最多,其次為指標10A-當年度申報特殊醫療服務計畫之「診所內特定治療項目」件數在1件(含)以上,不符合家數833家

四、有關本會醫管辦法修訂,自111年10月(費用年月)起實施。(詳如附件3)

修訂重點說明如下:「支援醫師管理辦法」、「高額排名辦法」、「新加入會員暨新開業會員申報規定」及「北區醫管辦法」等4項辦法,新增排除91089C(糖尿病患者牙結石清除)、91090C(高風險疾病患者牙結石清除)、P7101C至P7102C(青少年齲齒控制照護處置及氟化物治療)、P6701C至P6705C(嚴重齲齒兒童口腔健康照護初診診察費、初診治療及複診治療第一次至第三次)及P7301C(高齲齒率患者氟化物治療)等10項醫令。

五、有關專業審查篩選指標修訂,自111年10月(費用年月)起實施。(詳如附件4)

1.刪除專業審查篩選指標「院所申報牙周病統合性治療第三階段(92023C)大於5件需申報牙周病支持性91018C大(等)於1件(不符合需審查)」及「牙體復形(OD)合計申報點數佔牙科處置申報點數<64.38%(不符合需審查)」。

2.新增「非價量分析指標院所PR值大於98之院所(不符合需審查)」。

3.自111年10月(費用年月)起實施。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 楊逸莉 03-4383630

 

類別
健保公告
發佈開始
111/10/04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1/10/04
參考資料
(111)北武牙審字第033號
附加檔案
  1. 牙收7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