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轉知衛生局 112.11.27 桃衛心字第 1120113896號 收文776 轉知有關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之執行,請貴單位落實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維護,請查照。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 劉沛妤 03-3340935轉3030 回頂端 類別 醫事公告 發佈開始 112/11/29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2/11/29 參考資料 桃衛心字第 1120113896號 附加檔案 衛收776.pdf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