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收文編號:536

主旨:衛生福利部業以111年7月18日衛部醫字第1111663712號令,修正「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 陳郁淇 03-3340935分機2305

 

類別
法規公告
發佈開始
111/07/27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1/07/27
參考資料
桃衛醫字第1110059896號
附加檔案
  1. 衛收53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