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收文編號:536
主旨:衛生福利部業以111年7月18日衛部醫字第1111663712號令,修正「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7月18日衛部醫字第1111663712C號函辦理。
- 旨揭辦法係置於衛生福利部網頁(網址:https://www.mohw.gov.tw/)「公告訊息」及「法令規章」項下,請自行下載。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 陳郁淇 03-3340935分機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