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有關醫師法部分條文 收文編號:509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敬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醫師。 說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6月27日衛部醫字第1110124707號函辦理,隨函檢附影本乙份。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 蘇晟瑜02-25000133轉223 回頂端 類別 法規公告 發佈開始 111/07/11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1/07/11 參考資料 牙全志字第01577號 附加檔案 牙收509.pdf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