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預告「游離輻射防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收文編號:496
主旨: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1年6月21日公告預告「游離輻射防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6月30日衛部醫字第1110125221號書函辦理。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為接軌國際輻射防護新趨勢及深化我國輻射安全文化,爰擬具旨揭修正草案,納入輻射曝露情境管理,強化劑量合理抑低精神,並授權運送追蹤管理、檢舉獎勵制度、吹哨者保護及提高罰款上限等規定。
- 旨揭修正草案業經該會於111年6月21日以會輻字第1110008377號公告預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附件,如貴單位對草案內容有具體修正建議,惠請111年7月26日前與該委員會承辦人員吳小姐「電話:(02)8231-7919分機:2189;電子信箱:szwu@aec.gov.tw」聯繫,俾憑該委員會研辦。
- 檢送衛生福利部111年6月30日衛部醫字第1110125221號書函及相關附件各一份。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 張邑苓 03-3340935分機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