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
收文編號:604
主旨:有關台電股份有限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7說27日衛部醫字第1101664979號函辦理。
- 衛生福利部認定醫療機構及醫事機構適用級距2,為減免電費30%,試用期間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如機構有多個電表,亦請一併列出。
- 請本市地區級以上醫院於110年8月20日前填妥附表,以下二擇一方式回覆本局(則一填復即可)
- 電子郵件方式回傳至:10017956@mail.tycg.gov.tw
- Google請至網址:http://forms.gle/tYU46Wx5LxcxapmEA進行填寫
- 另本市醫事相關公會,請於110年9月6日前,彙整所屬會員機構資料後,以免掛文方式電子郵件回覆本局或請所屬會員至Google填寫相關資訊(擇一填復即可)。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 關百娟 03-3340935分機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