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事業廢棄物廠外紀錄遞送聯單第一聯.回覆環保局公文格式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三月底行文各醫事團體,

要求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廠外紀錄遞送聯單第一聯,

於七日內以掛號方式函送保護局備查,

否則處以罰鍰六萬至卅萬罰金,敬請會員醫師注意!

類別
會務公告
發佈開始
110/10/08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0/10/0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