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醫療責任險會員補助辦法

112年會員醫責險補助辦法

1.本次醫療責任險補助對象為桃園市牙醫師公會(以下簡稱本會)會員。

2.適用對象:全體會員。

3.預算經費:新台幣六十萬元,專款專用限額600位。

4.受理流程:

表單取得:符合補助之會員,得上公會網站自行下載「醫師業務責任保險補助金申請表」, 須附期效內醫責險合約書或收據影本,請勿使用已申請過之保單重覆申請,填寫申請表向公會申請補助

5.補助費用:經本會第24-5次臨時理事會通過審核通過後,每位會員醫師補助壹仟元,本辦法施行期間限申請補助一次。

6.補助辦法:

(1)應檢附資料:

會員填具「醫師業務責任保險補助金申請表」。

‚由會員醫師自行選擇是否投保以及投保公司及其方案。

  ƒ會員醫師(被保險人)申請此補助須附期效內醫責險合約書或收據影本,填寫申請表向公會申請補助。每位會員醫師補助壹仟元,本辦法施行期間限申請補助一次。

(2)實施期限: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類別
福利委員會
發佈開始
112/01/09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2/01/0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