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醫療責任險會員補助辦法
112年會員醫責險補助辦法
1.本次醫療責任險補助對象為桃園市牙醫師公會(以下簡稱本會)會員。
2.適用對象:全體會員。
3.預算經費:新台幣六十萬元,專款專用限額600位。
4.受理流程:
表單取得:符合補助之會員,得上公會網站自行下載「醫師業務責任保險補助金申請表」, 須附期效內醫責險合約書或收據影本,請勿使用已申請過之保單重覆申請,填寫申請表向公會申請補助。
5.補助費用:經本會第24-5次臨時理事會通過審核通過後,每位會員醫師補助壹仟元,本辦法施行期間限申請補助一次。
6.補助辦法:
(1)應檢附資料:
會員填具「醫師業務責任保險補助金申請表」。
由會員醫師自行選擇是否投保以及投保公司及其方案。
會員醫師(被保險人)申請此補助須附期效內醫責險合約書或收據影本,填寫申請表向公會申請補助。每位會員醫師補助壹仟元,本辦法施行期間限申請補助一次。
(2)實施期限: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 類別
- 福利委員會
- 發佈開始
- 112/01/09
- 發佈結束
- 使用權限
- 一般性
- 資料來源
- 秘書處
- 建立日期
- 112/01/09
- 參考資料